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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藝謀告張偉平索要《三槍》千萬分成

因認爲北京新畫面影業公司未向自己支付影片《三槍拍案驚奇》(法人張偉平)的收益,導演張藝謀將新畫面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對方支付《三槍拍案驚奇》的分成。

張藝謀告張偉平索要《三槍》千萬分成

本報訊(記者 李鐵柱)因認爲北京新畫面影業公司未向自己支付影片《三槍拍案驚奇》(法人張偉平)的收益,導演張藝謀將新畫面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對方支付《三槍拍案驚奇》的分成。記者從東城法院獲悉,法院已經受理該案。

張藝謀稱,2009年6月,他與新畫面公司簽訂了《協議備忘錄》,就合作拍攝電影《三槍拍案驚奇》達成協議。根據規定,該片由香港安樂影片有限公司負責投資,新畫面負責影片在中國的一切宣傳和發行事宜,張藝謀擔任導演。影片在中國大陸的全部發行收入減去新畫面公司宣傳發行的費用後,三方平均分配,暫計估算三方各自應分得至少1500萬元。但新畫面在取得全部票房收益後,至今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向他支付分成。

此前,張藝謀和張偉平堪稱國內電影界的“黃金搭檔”。1996年,張偉平投資拍攝張藝謀執導的《有話好好說》,進軍影視界。截至2011年,張偉平充當張藝謀製片人角色已經16年整。16年間二人聯手打造的《有話好好說》、《我的父親母親》、《英雄》、《十面埋伏》、《千里走單騎》、《滿城盡帶黃金甲》、《山楂樹之戀》、《金陵十三釵》都取得了票房和藝術上的巨大成功。

2012年5月,張藝謀正式從張偉平所在的新畫面公司解約。當年9月,張偉平通過網絡正式宣佈與認識了20年、合作了16年的導演張藝謀分道揚鑣。當時據媒體稱,張藝謀與張偉平心生間隙自影片《三槍拍案驚奇》時產生。張偉平稱《三槍》是新畫面公司被迫做的一部電影,間接指《三槍》品質差;而張藝謀則表示自己本沒打算拍《三槍》,是製片公司想掙錢,裹挾他拍了這麼一部藝術水準低的電影。

新聞內存

二張“分手”原因是“被商業裹挾”

本報訊(實習記者 吉佳)張藝謀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以《三槍拍案驚奇》舉例,稱他本來不打算拍這部電影,但是製片公司想搞商業炒作,就拼湊了一個不成熟的劇本。而正是因爲劇本不成熟,雖然演員很用功,各部門很努力,自己也廢寢忘食,但依然迴天無力。

張藝謀說,《三槍》是他迄今爲止最不滿意的作品。從張藝謀的“發聲”中可以看到,張藝謀和張偉平分手,根源還是創作理念不合,以及投資人對導演的干涉。張藝謀說,投資方對年輕的導演直接下命令怎麼做,而對有名氣的導演,投資方雖然不敢來硬的,“可軟磨硬泡更愁人,讓你的構思和創作發生扭曲。”張藝謀說。

張偉平給出的迴應則是,曹久平(《紅高粱》的美術)告訴他,張藝謀在拍《有話好好說》的時候,就琢磨過要改編科恩兄弟的《血迷宮》(《三槍》的劇本正是從《血迷宮》改編而來)。由此可見,不是張藝謀被迫接受了一個投資方硬塞給他的“拼湊的不成熟的”劇本,而是張藝謀自己本來就想改編《血迷宮》。

(責任編輯: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