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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聯杯名額分配規則 歐聯杯名額分配規則簡述

經驗2.48W
歐聯杯名額分配規則 歐聯杯名額分配規則簡述

歐聯杯名額分配規則如下。

1、參加歐聯杯資格是各國盃賽冠軍,以及聯賽名次靠前的球隊。以西甲爲例,聯賽第五名與聯賽第六名;而法甲聯賽,是聯賽第四名或者第五名。

2、在各國聯賽排名系統排第7-9位的會員國可選派1隊盃賽冠軍加3隊參賽,其他會員國可選派1隊盃賽冠軍加2隊參賽,惟列支敦士登、安道爾及聖馬力諾只可選派1隊盃賽冠軍參賽。通常會員國會選派聯賽排名緊隨參賽歐冠杯球隊之後的球隊,作爲盃賽冠軍以外的參賽名額,但英格蘭及法國仍舊會預留一個參賽名額給聯賽盃的冠軍。同時,有3個第一圈外圍賽名額會預留給歐洲足聯公平競技排名的優勝隊伍。

3、一般來說,在各國聯賽排名系統排名越高,其屬下的球隊可以參賽較後的外圍賽,但除衛冕冠軍外,每隊仍最少參賽一圈的外圍賽。而過去的歐足協第三級別賽事歐洲足聯國際託托杯將併入新賽制而消失。往時當盃賽冠軍已獲歐冠參賽資格時,其名額由盃賽亞軍補上,在新制下,盃賽亞軍將不獲參賽權,名額由在聯賽排名高低順序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