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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公告開庭 公告開庭介紹

經驗2.62W
什麼叫公告開庭 公告開庭介紹

1、公告開庭也就是開庭公告。

2、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現實中,有些基層法院是根據不向外張貼開庭公告的,只是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當事人。缺席或送達的的公告,可以在報紙上看到;

3、根據規定,期限最後一天是法定節假是或休息日的,期限順延到法定節假是或休息日結束的第一天。故在週末是不應當開庭的;

4、基層法院每月審理案件的數量沒有確定的數據和指標。這些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來決定的,如偏遠地區基層法院一年的案件審理量,還不如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一個月的案件審理量;

5、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開審理的案件必須要發佈公告;

6、公開審理的案件多。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主要的涉及國家祕密、個人隱私、商業祕密等案件。

標籤:開庭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