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髦館

位置:首頁 > 生活 > 經驗

普通話手抄報資料內容 關於普通話手抄報資料內容

經驗3.18W
普通話手抄報資料內容 關於普通話手抄報資料內容

1、“普通話”這個詞早在清末就出現了。1902年,學者吳汝綸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議中國應該推行國語教育來統一語言。在談話中就曾提到“普通話”這一名稱。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學日本時,曾與留日學生組織了一個“演說聯繫會”,擬定了一份簡章,在這份簡章中就出現了“普通話”的名稱。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學者朱文熊在《江蘇新字母》一書中把漢語分爲“國文”(文言文)、“普通話”和“俗語”(方言),他不僅提出了“普通話”的名稱,而且明確地給“普通話”下了定義:“各省通行之話。”

2、“普通話”的定義,解放以前的幾十年一直是不明確的,也存在不同看法。新中國成立後,1955年10月召開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和“現代漢語規範問題學術會議”期間,漢民族共同語的正式名稱正式定爲“普通話”,並同時確定了它的定義,即“以北京語音爲標準音,以北方話爲基礎方言”。1955年10月26日,發表題爲《爲促進漢字改革、推廣普通話、實現漢語規範化而努力》的社論,文中提到:“漢民族共同語,就是以北方話爲基礎方言、以北京語音爲標準音的普通話。”1956年2月6日,國務院發出關於推廣普通話的指示,把普通話的定義增補爲“以北京語音爲標準音,以北方話爲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着作爲語法規範。”這個定義從語音、詞彙、語法三個方面明確規定了普通話的標準,使得普通話的定義更爲科學、更爲周密了。其中,“普通話”二字的涵義是“普遍”和“共通”的意思。

標籤:手抄報 普通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