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髦館

位置:首頁 > 生活 > 經驗

孫小果案始末 從死刑再到死刑孫小果案始末

經驗7K
孫小果案始末 從死刑再到死刑孫小果案始末

1、辦案機關查明,孫小果(曾用名陳果、李林宸),男,漢族,雲南省昆明市人,1977年10月27日出生。1992年12月至1994年10月在武警雲南邊防總隊新訓大隊、昆明市支隊、武警昆明邊防學校服役。因未達到入伍年齡,其繼父李橋忠利用擔任武警雲南邊防總隊司令部警務處副處長的職務便利將其出生日期改爲1975年10月27日。服役期間,孫小果因犯強姦罪,被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1995年12月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996年4月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因違法辦理保外就醫未收監執行)。

2、1997年4月至11月,孫小果在保外就醫期間又多次犯罪。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998年2月以強姦、強制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罪判處其死刑。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1999年3月二審改判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2007年9月再審改判其有期徒刑二十年。

3、2010年4月11日,孫小果經多次減刑後刑滿釋放,實際服刑十二年零五個月。出獄後,孫小果先後擔任雲南咪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雲南銀合投資有限公司、昆明璽吉商貿有限公司等企業股東,以及原昆明昆都M2酒吧等多家酒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

4、辦案機關查明,2018年7月21日晚,孫小果受李某邀約,先後組織楊某光、馮某逸等7人趕到昆明市官渡區金汁路溫莎KTV,對王某濤等人進行毆打,致王某濤重傷二級,其他人不同程度受傷。

5、案發後,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於2018年7月30日對其立案偵査,於8月30日對其取保候審。案件於2019年1月3日移送至官渡區人民法院後,辦案部門發現孫小果系1998年一審被判處死刑的罪犯,昆明市委遂及時向雲南省委報告。省委高度重視,要求對該案深挖徹查,依法辦理。官渡區人民法院於2019年3月18日決定對其逮捕,公安機關對孫小果2010年4月刑滿釋放後涉嫌違法犯罪全面開展偵查,發現孫小果及其團伙成員先後有組織地實施了聚衆鬥毆、開設賭場、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涉嫌黑惡犯罪。

6、2019年4月,中央掃黑除惡第20督導組進駐雲南後,將該案作爲重點案件進行督辦; 5月,全國掃黑辦又將該案列爲掛牌督辦案件,並派大要案督辦組赴雲南指導督促案件辦理工作。7月26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決定,依法對孫小果強姦、強制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案啓動再審。2019年10月14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孫小果強姦、強制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一案依法再審開庭審理。

標籤:孫小果案 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