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髦館

位置:首頁 > 生活 > 經驗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險方法有哪些?

經驗2.2W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險方法有哪些?

1、以私設電網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私設電網,是一種危害社會的行爲。有關法律、法規明令禁止任何個人、單位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擅自架設電網,否則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行爲人的法律責任。同時,私設電網也是一種危險方法,其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對象是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這種行爲,無論是從主觀方面還是從客觀方面,都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構成特徵。

2、以駕車撞人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以駕車撞人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這種犯罪,行爲人在主觀上往往是出於故意。這種危險方法與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險物質的危害性相當,其危害的是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構成特徵。此外,刑法中規定醉酒駕駛並造成人員重傷或者死亡的行爲屬於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爲,其危害的是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行爲人的刑事責任。

3、以制、輸壞血、病毒血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以制、輸壞血、病毒血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這種行爲,行爲人在主觀上屬於故意,目的往往是牟取非法暴利或者報復社會,其直接危害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構成特徵。

4、以開槍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以向人羣開槍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這種犯罪,行爲人在主觀上屬於故意,目的往往是報復社會或者尋求新奇刺激而向人羣開槍射擊。這種行爲,直接危害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構成特徵。

標籤:危險 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