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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公證的壞處 公證遺囑有什麼弊端

經驗1.89W
遺囑公證的壞處 公證遺囑有什麼弊端

1、辦理週期長、非專一業務:遺囑公證業務只屬於公證處辦理衆多業務中的一種,隨着國民越來越重視公證業務,公證處的工作也越來越繁重,案多人少的現狀早已凸顯。近期,某當事人想去公證處辦理遺囑登記,輾轉多家公證處均被告知:應當先預約,具體辦理時間待定,大約需等待2-3個月。

2、收費也有大幅提高:據悉,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多家公證處也在研究公證遺囑收費問題,目前已有公證處按照遺囑公證房屋的面積(大約爲60元平米)收取公證費用,相比此前的幾百元已有大幅提高。

3、公證處水平參差不齊:公證機構雖遍佈全北京,但限於人員水平、業務辦理等多重原因,水平不一,參差不齊。

4、精神評估:據瞭解:公證遺囑的精神評估業務分階段,最早是沒有精神評估的;此後有一段時間公證處引入精神評估,即與幾家醫療機構合作:由公證處開具證明,立遺囑人持證明去指定醫院進行精神評估;近期,因爲各種原因,有些公證處已經逐步弱化精神評估,也有些對接醫院已經不再合作辦理該事務。

5、遺囑保管不成熟、私密性差:中國人的傳統就是低調、不喜露富,哪怕是和自己最親密的家人。辦理過公證業務的朋友都知道,無論是哪一種形式的公證處都是保留在自己手裏的,拿着這份公證遺囑你會選擇放在哪兒呢?估計會是件特別糾結而不安的事情。

6、變更修改有弊端:如前所述,公證遺囑效力最高,但相對應的弊端也是硬傷之一,即變更或修改有難度。此種情況下,立遺囑人無法撤銷之前的公證,也無法再訂立新的公證遺囑,通過錄音或其他形式訂立的遺囑又無法與公證遺囑內容相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