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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位知名音樂家集體維權 委託律師討公道

此次聲明由喬羽和谷建芬倡議發起,其他詞曲作家積極響應。葛小鷹律師表示,除了谷建芬,發起聲明的創作者中多位已是年過古稀的老者,喬羽84歲、閻肅81歲、傅庚辰76歲。”   谷建芬多年來一直致力於音樂人的維權事宜,她表示,她寫的歌曲版權代理都給了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一年只拿到磁帶、CD等硬版權複製的有限費用。

13位知名音樂家集體維權 委託律師討公道

新報訊【記者 翟翊】爲了維權,日前,喬羽、谷建芬、傅庚辰、趙季平、徐沛東、陳曉光、閻肅、孟衛東、印青、張千一、雷蕾、三寶、李海鷹等13位中國著名詞曲作家聯合發表聲明——“我們的歌不能隨便唱了!”接受13位作者委託的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葛小鷹表示:現在開始,這些著名音樂人的作品不再是免費午餐。所有非公益性(即盈利)、商業性演唱活動涉及以上作者作品的,必須徵得相關作者的書面授權許可並支付相應報酬,如擅自使用將被追究相關人員或單位的法律責任。

此次聲明由喬羽和谷建芬倡議發起,其他詞曲作家積極響應。這些響應者在中國歌壇的地位舉足輕重,他們及其作品在歌壇有着巨大影響力。葛小鷹律師表示,除了谷建芬,發起聲明的創作者中多位已是年過古稀的老者,喬羽84歲、閻肅81歲、傅庚辰76歲。在聲明中,13位詞曲作者稱,國內歌壇“只認歌手不尊重詞曲作者”的情況已發展到了不能再忍的地步,“歌手參加現場演出,如果是其‘成名曲’或‘代表作’,演唱一首歌就能穩拿十幾萬甚至幾十萬元的報酬,連演多場,其獲得酬金數以百萬計絕非天方夜譚。而演出單位爲追求商業利益的最大化,更是經常採取壓低詞曲使用成本的方法。作爲詞曲作者,即使同意表演者使用自己的作品,其最高酬金也不過寥寥千元。更有甚者,對詞曲作者不予理睬,不付分文報酬的情況竟普遍存在。如上顯失公平的現狀,嚴重挫傷了廣大詞曲作者從事創作的積極性。”

谷建芬多年來一直致力於音樂人的維權事宜,她表示,她寫的歌曲版權代理都給了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一年只拿到磁帶、CD等硬版權複製的有限費用。谷建芬告訴記者,廣播電視對音樂人版權的不重視也直接影響了音樂人的創作積極性。“凡是在央視春晚上演唱過的歌曲,(內地)版權就是央視春晚的了,以後不管是誰唱這首歌或是發行DVD,所有的收益都是央視的,和詞曲作者完全沒有關係了。”谷建芬說,明星演出費可以達到幾十萬,卻往往忽略了詞曲作者的努力工作。電視臺有不知多少億的廣告收入,卻不會因爲晚會用你的作品而支付版權費用,“我自己年前推出的一張兒歌專輯,每賣一張專輯一首歌只有版稅2毛8,就算賣1萬張,也只能拿到2800元。創作音樂和寫作不一樣,製作一首歌動輒幾萬十幾萬,這使得衆多內地詞曲作者這些年都交了白卷。現在歌壇本末倒置了,寫歌的什麼錢也賺不到,唱歌的走個穴就三五十萬,音樂不值錢啊!長此以往,就算金鐘獎、青歌賽能培養出再多的優秀歌手,中國流行樂壇也還會是死水一潭。既然這樣,我們要討一個公道,商業演出中,我們的歌不能隨便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