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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有償使用樂譜處境尷尬 普遍手抄或複印

今晚,2010《中國當代作曲家曲庫》音樂會將在中山公園音樂堂舉行。有意思的是,由於在國內根本找不到《琵琶協奏曲》總譜,無法複印,該團最終不得不通過國外出版社租賃了該作品樂譜。

國內有償使用樂譜處境尷尬 普遍手抄或複印

今晚,2010《中國當代作曲家曲庫》音樂會將在中山公園音樂堂舉行。這本是一臺常規音樂會,但其背後的機緣與意義卻非普通。主辦方人民音樂出版社(以下簡稱人音社)並非演出機構,其“跨界”初衷有二:一來展示中國當代作曲家的作品,二來向外界“推銷”這些作品,而說到推銷,其實牽涉到該社的一項重要業務——樂譜租賃。

職業交響樂團演出有償使用(租賃、購買)樂譜,早已成爲國際慣例。不過,當國際慣例遭遇“中國特色”,卻變得尷尬不已。人音社的樂譜租賃是國內第一家、別無分號,做得並不容易。

簽約出版社作曲家找到依靠

人音社2007年開始樂譜租賃,並策劃和實施了《中國當代作曲家曲庫》項目,至今已陸續出版49部(含民族管絃樂)作品,舉辦了3屆共5場基於作品庫的音樂會。

郭文景是人音社的首位簽約作曲家,其作品都由人音社出版,並對外租賃。“就像作家與出版社、畫家與畫廊一樣,原本‘孤獨’的作曲家通過出版社尋找到了依靠,作曲家的作品被演出的次數,決定了他的收入。與此同時,作曲家其實也是出版社的財富,在國外尤其如此,不同的出版社相互攀比的就是自己簽有哪些作曲家。”郭文景說。

“一方面,通過這種方式能促進國內優秀作品走出去;另一方面,也能把中國作曲家留在本土。以前中國沒有進行樂譜租賃的出版社,作曲家只好跟國外出版社簽約,葉小綱就是如此,他所有作品的出版權都在國外。”人音社社長吳斌說。而一位業內人士更是直言:“中國作曲家成了國外出版社的搖錢樹!”

而今,國內出版社開始涉足這一領域,中國作曲家便有了更多選擇,郭文景目前就是“腳踩中外兩條船”,一方面他與國際樂譜租賃“龍頭”德國朔特出版社簽約,另一方面與國內的人音社簽約。郭文景解釋說:“這是我當初和朔特談合同條款時約定的,我要保留本土出版的權利。”

“扒譜”其實是盜版行爲

郭文景算是從樂譜租賃獲益最高的中國作曲家,不過,他也有被“揩油”而又無可奈何的時候。2009年,北方某市級交響樂團定於8月28日至9月6日攜郭文景《御風萬里》和葉小綱《琵琶協奏曲》出訪歐洲三國。在雙方溝通時,郭文景明確告知團方“演我的作品,必須通過簽約出版社租賃樂譜”。然而,最終該團未經出版社,而是依靠複印樂譜演出了《御風萬里》,此結果讓郭文景既憤懣又無奈。有意思的是,由於在國內根本找不到《琵琶協奏曲》總譜,無法複印,該團最終不得不通過國外出版社租賃了該作品樂譜。

目前,國內仍有不少樂團在使用手抄或複印樂譜。某些樂團常年演出的曲目,是從唱片裏將每一個聲部“扒”下來最後匯成總譜。還有某些團理直氣壯“通知”作曲家:我們要演你的作品,得拿譜子來!租賃?沒聽說過,要租譜子那就不演了!

“這其實是一種盜版行爲,甚至是違法的,侵犯了作曲家的權益。”吳斌說。在國外,如果使用手抄或複印樂譜,任何一家音樂廳都有權將其拒之門外取消演出。北京交響樂團藝術總監譚利華說,他們在國外巡演時常會遭遇當地相關部門檢查。“他們會上臺來看我們的樂譜,如果不是正規出版的樂譜,會有很大麻煩,據說還會有嚴厲的處罰。”北交這些年來已累計投入200萬元購買樂譜。譚利華認爲,作爲職業交響樂團應當嚴謹規範,保護作者的權益,保證作品的準確。“正式出版物,所有的音符、記號,無不經過作曲家和出版者反覆校對修正。”

有償使用樂譜應成自律法則

那麼,租賃包括總譜、分譜在內的一套樂譜要多少錢?據人音社副總編輯杜曉十介紹,按照國際慣例結合中國特色,根據作品長度、演出場次、樂團級別而設定,還會考慮作曲家本人意願,一般在2000元至4000元之間浮動。出版社與作曲家對樂譜租賃的收入是四六分成,這也是國際慣例。

另據吳斌透露,人音社樂譜租賃已有近80萬元收益。對這80萬元有所貢獻的包括英國BBC交響樂團、美國明尼蘇達華樂團、德國班貝格交響樂團等數十個世界級交響樂團,他們分別租賃過郭文景《愁空山》、王西麟《第四交響曲》、劉湲《火車託卡塔》等。

目前,中國國家交響樂團、中國愛樂樂團、北京交響樂團、上海交響樂團、廣州交響樂團、杭州愛樂樂團等在這方面做得比較好。另據國家大劇院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大劇院從開門營業之時便有明文規定,來此演出的樂團必須使用通過正規渠道出版發行的樂譜。“國外樂團百分之百能做到這一點,國內樂團有些確實無法做到。就像中國‘交響樂之春’展演,大劇院就幫一些樂團租樂譜,或者將館藏的經典交響樂樂譜無償提供給他們使用。”這位工作人員說。

據瞭解,全球第一個保護版權的國際公約是1886年9月9日簽訂的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中國1992年7月1日已正式加入。業內人士認爲,有償使用樂譜,應該成爲國內樂團自律的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