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髦館

位置:首頁 > 電視 > 內地劇

《非誠勿擾》寶馬案開庭 孫雅莉被訴悔婚拒退車

內地劇2.1W

江蘇衛視節目《非誠勿擾》女嘉賓孫雅莉被男嘉賓鄂皆豪起訴悔婚,且拒絕償還贈與的寶馬車和電視機一案,在孫雅莉提出的管轄異議被法院終審裁定駁回後,今天在朝陽法院正式進入實體審理。

《非誠勿擾》寶馬案開庭 孫雅莉被訴悔婚拒退車

女嘉賓孫雅莉

江蘇衛視節目《非誠勿擾》女嘉賓孫雅莉被男嘉賓鄂皆豪起訴悔婚,且拒絕償還贈與的寶馬車和電視機一案,在孫雅莉提出的管轄異議被法院終審裁定駁回後,今天在朝陽法院正式進入實體審理。

孫首次承認車系男方購買

從最初的發微博氣急敗壞地稱遭“陷害”、“污衊”,到經紀人迴應稱兩人(指孫和鄂)不是男女朋友關係,也沒有談婚論嫁,記者一路採訪至今,孫雅莉雖然一直對外否認和鄂皆豪有婚約,但對這輛爭議最大的寶馬車及車款的來處,卻始終未作正面迴應。

今天上午,鄂皆豪與孫雅莉之間關於寶馬車的糾紛在朝陽法院開庭,雙方來的都是代理律師,兩人均未親自出庭。鄂皆豪的律師還當庭撤銷了要求返還電視的訴請,隨着庭審的深入,鄂皆豪與孫雅莉之間的糾葛終於浮出水面。

根據雙方律師的講述,兩個人的交往僅維持了3個多月。鄂皆豪的律師稱,去年9月,鄂皆豪與孫雅莉在參加《非誠勿擾》節目錄制時相識,10月確立了男女朋友關係,很快便開始談婚論嫁。兩人各自見過了雙方家長,併爲結婚一起商量購買了寶馬車。3個月後,雙方因感情出現裂痕而分手

上午,在法官的詢問下,孫雅莉的律師首次承認,涉案的寶馬車確屬鄂皆豪出資購買,還承認了鄂皆豪去過孫雅莉家,見過孫雅莉的父母,但否認孫雅莉見過鄂皆豪的家長以及雙方有婚約。

爲了證明孫雅莉見過鄂皆豪的父母,鄂皆豪的律師向法庭提交了兩張孫雅莉、鄂皆豪和鄂皆豪父母的合影。律師稱,這是孫雅莉去鄂皆豪的老家,與鄂皆豪的父母吃飯時由餐廳服務員用“一拍得”拍下的。

孫雅莉的律師否認照片的真實性,但又不主張進行鑑定。

分手原因雙方說法不一

關於孫、鄂分手的原因,原被告律師的說法也不一致。孫雅莉的代理律師稱,由於鄂皆豪在與孫雅莉的交往過程中,同時又與其他女孩交往,所以才導致孫雅莉的分手。

但鄂皆豪的律師卻認爲,兩人分手的原因,是因爲孫雅莉在交往中發現,鄂皆豪的家境遠沒有鄂皆豪自己說得那麼好。對於鄂皆豪花心的指責,律師認爲是一種人身侮辱。

鄂皆豪的律師向法庭提交了一份錄音資料,是鄂皆豪的朋友張某與孫雅莉的一段對話。從對話中可以聽出,孫雅莉與鄂皆豪最初想買的是一輛寶馬5系。張問孫:“那會兒我就聽你還是鄂皆豪說了一耳朵,說那就湊合買一個寶馬3系吧,我一北京女孩嫁你一外地的,你一寶馬3系就完事了?”孫雅莉回答說:“對,是。然後他要我家給買一套房子,你知道北京買套房子幾百萬啊,開什麼玩笑!”

寶馬是否“彩禮”成焦點

關於孫雅莉和鄂皆豪男女朋友關係以及車款的來源雙方不再存有爭議,因此寶馬車是否爲基於婚姻關係的“彩禮”,成爲雙方爭論的焦點。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司法解釋,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法院應予支持。

孫雅莉的律師表示,孫雅莉經濟獨立,不需要依附鄂皆豪,她也沒逼迫鄂皆豪送自己東西。兩人在交往過程中,孫雅莉也送給了鄂皆豪許多貴重禮物。律師還稱鄂皆豪是在“炫富”和“玩弄女性”。

關於“彩禮”的問題,孫雅莉的律師認爲,司法解釋對“彩禮”作出了限制性規定,即迫於習俗的壓力給付的“彩禮”才能返還。北京作爲中國的首都,不應該再有“彩禮”的習俗。此外,兩人既然都敢上《非誠勿擾》節目,就足以說明兩人的時尚,不應該再受習俗的約束,所以鄂皆豪送給孫雅莉的寶馬車不應該視爲“彩禮”。

但鄂皆豪的律師認爲,時尚與習俗並不相對,男方送女方彩禮的習俗是約定俗成的,不需要他再去舉證。上午,由於雙方意見分歧較大,法庭不再進行調解,該案將擇日宣判。

延伸採訪

雙方均提出不公開審理

據記者瞭解,之前法庭已組織雙方進行過一次簡單的證據交換,鄂皆豪和孫雅莉各自的代理律師均向法庭提出了不公開審理的申請,但沒有被法院批准。

律師告訴記者,因孫雅莉悔婚,鄂皆豪向法院提起訴訟後,兩人幾乎斷絕了來往,不再接觸。昨天晚上記者撥通了鄂皆豪的手機,他推說自己忙,不太願意多講。關於社會輿論,鄂皆豪似乎也不關心。“他們愛怎麼看就怎麼看吧。”鄂皆豪說話的聲音很隨意。

孫雅莉留給法院的兩部手機,一部已經停機,一部一直無法接通,因此記者未能與其取得聯繫。

贈與後還能否被要回?

已經送人的東西還能否被要回?中州律師事務所於德華律師從法律的角度向記者作出瞭解讀。

於德華律師告訴記者,一般的贈與只要贈與的財產已經交付,贈與人就不能隨意將其要回。除非受贈人有以下三種情形:(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才可以撤銷贈與。

如果確實是基於婚約基礎上的贈與,屬於附條件的贈與。由於婚約解除,贈與的條件無法兌現,贈送的財物應當返還。於德華律師認爲,基於婚姻爲目的的贈與,按照一般的觀念,應當視爲“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