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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子彈飛》片方指原著《夜譚十記》侵權

姜文導演的賀歲片《讓子彈飛》的出品方日前發表聲明,稱最近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夜譚十記:讓子彈飛》存在侵權。聲明中稱,該書在封面用較大字體標明書名爲 《讓子彈飛》,用較小字體標明《夜譚十記》,並未經公司授權使用了該片劇照。

《讓子彈飛》片方指原著《夜譚十記》侵權

晨報訊(記者 劉婷)由姜文導演的賀歲片《讓子彈飛》的出品方日前發表聲明,稱最近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夜譚十記:讓子彈飛》存在侵權。聲明中稱,該書在封面用較大字體標明書名爲 《讓子彈飛》,用較小字體標明《夜譚十記》,並未經公司授權使用了該片劇照。昨日該書出版方表示,曾與電影出品方北京不亦樂乎電影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不亦樂乎公司)市場部經理王洪雪面談商議過該書出版事宜,當時王洪雪口頭表示對使用劇照並無異議,將“讓子彈飛”作爲副標題也曾向王洪雪告知,但不亦樂乎公司否認該公司有王洪雪此人。

不亦樂乎公司在聲明中稱:我公司於2008年7月購買了馬識途所著小說《夜譚十記》的影視攝製權和改編權及相關著作權,將其改編成電影劇本《讓子彈飛》,並於2010年拍攝完成。該書在封面用較大字體標明書名爲《讓子彈飛》,用較小字體標明《夜譚十記》,該書未經我公司授權許可使用了周潤發、姜文、葛優、劉嘉玲等演員的劇照,該行爲嚴重侵害了我公司的權益,並且侵犯了四名演員的包括肖像權在內的權益。在此,我公司及其他權利人保留追究相關侵權行爲人的法律責任的權利。

《夜譚十記:讓子彈飛》的出版方對此表示,該小說在多年前曾出版過,去年得到作者再版授權,在此次出書之前,責編曾經找過王洪雪面談,希望在腰封上放幾張劇照,王洪雪口頭表示沒有意見,但不亦樂乎公司目前否認該公司有王洪雪這個人。出版方稱沒有聯繫到姜文本人,無意冒犯姜文,如果姜文認爲劇照不合適,可以把腰封撤掉。封面設計上,有突出其爲《讓子彈飛》原著小說之意,但並沒有刻意模糊“夜譚十記”。將“讓子彈飛”作爲副標題此前也向王洪雪提過,對於書名使用,相關著作權法沒有電影用了某一名稱後圖書就不能使用這種規定。對此,北京嶽成律師事務所朱律師表示,《著作權法》對於電影與圖書名稱的問題,原文確實沒有具體的規定,但他認爲電影拍攝計劃、拍攝行爲已有,包括名稱在內的版權應該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