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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范冰冰索賠千萬 公司藝人達不成協議無可奈何推遲宣判

因認爲某品牌在網站進行商品宣傳時,擅自使用自己的肖像,並冠以“范冰冰最愛蒸臉神器”等廣告語,范冰冰將某品牌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權、道歉,並索賠1000萬元……

曝范冰冰索賠千萬 公司藝人達不成協議無可奈何推遲宣判

“公司先後聘請了與范冰冰同級別的著名影星張馨予和楊冪作爲產品形象代言人,沒有必要使用范冰冰的肖像進行宣傳。”
范冰冰
因認爲某品牌在公司網站進行商品宣傳時,擅自使用自己的肖像,並冠以“範爺大愛”、“范冰冰最愛蒸臉神器”等廣告語,范冰冰將某品牌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權、賠禮道歉,並索賠1000萬元。昨天上午,朝陽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范冰冰索賠1000萬元
范冰冰起訴稱,2014年11月,其發現某品牌在未取得其授權許可的情況下,在公司官網上使用其肖像作爲吸引消費者進行商業宣傳的手段。同時,該公司還在網店的金稻蒸臉器產品銷售頁面中使用其多幅肖像,並冠以“範爺大愛”、“范冰冰最愛蒸臉神器”、“范冰冰推薦”、“範爺也在用”等廣告語。
范冰冰認爲,某品牌爲謀取商業利益,擅自使用其肖像,並冠以其名義進行商業宣傳,嚴重侵害了其肖像權,故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1000萬元,並在媒體上公開道歉。

被告喊冤稱同樣受害

“公司先後聘請了與范冰冰同級別的著名影星張馨予和楊冪作爲產品形象代言人,沒有必要使用范冰冰的肖像進行宣傳。”被告公司代理人否認侵權,稱原告所公證的某品牌官方網站實際是假冒公司的不法之徒冒用,並銷售了假冒產品。

因認爲某品牌在網站進行商品宣傳時,擅自使用自己的肖像,並冠以“范冰冰最愛蒸臉神器”等廣告語,范冰冰將某品牌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權、道歉,並索賠1000萬元……

代理人說,近年來,市場上出現大量假冒公司商標的產品,打着公司的名義,在網絡上大肆銷售,有些甚至打着公司官方的名義,給公司帶來了巨大的不良影響,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爲此,公司已向公安、工商部門報案,並查處了一大批假冒金稻公司的產品。

去年8月,公司發現有人打着某品牌官方網站的名義註冊了網站,並大量銷售假冒產品。後經珠海市工商局瞭解,該網站是另外一家公司代他人註冊的,但未能查到銷售假貨的犯罪嫌疑人,該網站後也被關停。“這些李鬼所爲的罪行,不應該由李逵來承擔,我方本身也是李鬼的受害者。”

因認爲某品牌在網站進行商品宣傳時,擅自使用自己的肖像,並冠以“范冰冰最愛蒸臉神器”等廣告語,范冰冰將某品牌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權、道歉,並索賠1000萬元……

原告稱被告應承擔所有責任
原告代理人表示,在庭前會議期間,被告堅持主張從未使用原告肖像進行宣傳,並承諾如果其代理商有侵權行爲,其承擔相應責任。因此,其他經銷商使用原告肖像進行宣傳行爲,也應由被告承擔侵權責任。被告是該廣告唯一的受益者,在變相享受侵權行爲的利益,對此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被告則強調,原告提出的代理商大部分都到期,沒有再續簽合同。特別是有些經銷商代理期限已經到期取消情況下,因對公司產生不滿情緒,故意使用原告肖像,對公司進行打擊報復。“經銷商應當由其自己獨立承擔,與公司無關。 ”此外,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代理商使用原告肖像是被告公司受益,該說法是隨意的猜測。
庭審最後,被告方不同意調解,此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