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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曉鬆醉駕被判拘役六個月未表態是否上訴

昨天下午,東城法院開庭審理高曉鬆醉駕案。法庭辯護階段,公訴人稱,在量刑方面,因爲他能夠在現場等候警察,如實供述,有悔罪表現,請法庭考慮這些情節。

高曉鬆醉駕被判拘役六個月未表態是否上訴

高曉鬆在法庭上

5月18日報道 昨天下午,東城法院開庭審理高曉鬆醉駕案。雖然高曉鬆認罪悔罪,積極賠償傷者,但仍因危險駕駛罪被當庭判處拘役6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這是危險駕駛罪量刑的上限。法庭上,高曉鬆拿出手寫的“酒令智昏,以我爲戒”來警示其他司機。

高曉鬆稱 曾找代駕沒來

高曉鬆醉駕案定於昨天下午2點半開庭。下午1點多,多家媒體記者已經來到東城法院第二法庭,能夠容納百餘人的法庭座無虛席。

法官宣佈開庭後,高曉鬆被兩名法警帶至被告人席。他身穿白色T恤,朝着旁聽席微微欠身致意。被解除手銬時,高曉鬆擡起雙手以配合法警。

被問及事發過程,高曉鬆回憶說,5月9日吃晚飯時,他和兩位朋友在崑崙飯店喝了一瓶白葡萄酒,隨後又和另一位朋友吳先生喝了一瓶威士忌。晚上近10點,他感覺頭腦還算清醒,就讓酒店人員幫忙找代駕,“等了20分鐘代駕還沒來,我酒勁上來失去了神志和判斷力。”雖然知道自己不夠清醒,高曉鬆還是決定開車上路。行至東直門外大街十字坡路口附近發生追尾時,他看到別人打電話報警,趕緊下車向被追尾車的駕駛人道歉,隨後站在路邊等警察。

檢方指控,此次事故造成4車追尾,3人受傷。司法鑑定顯示,高曉鬆血液內酒精含量爲243.04mg/100ml,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責。

“認可事實,罪名成立。”高曉鬆表示,他知道酒後開車上路是違法行爲,但當時失去判斷力,存在僥倖心理,自願認罪並承擔法律後果。

受害人提交求情信

高曉鬆的辯護律師來自北京環球律師事務所。

昨天下午,律師向法庭提交了三份證據。一是和高曉鬆一起喝酒的吳先生的調查筆錄,證實高曉鬆在酒後表現無異常。二是網絡上的報道,張亞東、 小柯(微博) 等圈內外人士證明,高曉鬆喝多了都會找代駕,還幫別人找過。第三份證據分量最重,是兩份賠償協議和求情信,來自兩名傷者。律師稱,事發後高曉鬆已經和兩名傷者達成協議,賠償了對方的經濟損失,“具體內容不宣讀”。

兩名傷者的諒解書顯示,出事後高曉鬆趕緊下車,向所有傷者道歉並表示承擔所有損失,其經紀人隨後積極協商,已達成協議,“相信高曉鬆醉駕是無意爲之,他的道歉也有相當的誠意,現在我們已經諒解,希望法庭從輕處罰”。

法庭辯護階段,公訴人稱,在量刑方面,因爲他能夠在現場等候警察,如實供述,有悔罪表現,請法庭考慮這些情節。

公訴人特別指出,作爲公衆人物,高曉鬆在事發後多次說“對不起”,這是他對傷者和家人的致歉,也是對所有喜愛他的人們的致歉。希望高曉鬆今後以此爲戒,珍惜生命,遠離酒駕。

是否上訴沒有表態

律師爲高曉鬆做了罪輕辯護。他援引了最高法副院長張軍的談話,法院應慎重對待醉駕刑案,而高曉鬆一貫表現良好,事後積極賠償並取得受害人諒解,希望法庭能夠從輕處罰。

這名律師還試圖從公訴方的證據中尋找瑕疵。他表示沒有證據顯示司法鑑定單位的資質,因此鑑定可能被推翻,在程序上存在爲高曉鬆脫罪的可能。“但我們前天下午會見時,高曉鬆堅決放棄無罪辯護,他說捫心自問‘有沒有喝酒,有沒有開車,有沒有追尾'時,都覺得自己應該懲罰自己。”辯護律師說,高曉鬆內心接受法律處罰,“他的靈魂達到了一種自我的救贖”。

其間,高曉鬆打斷他的話說:“律師,我已經認罪了,我相信法律的公正,非常感謝”。

對此,公訴人當即指出鑑定單位爲公安部所認可的有資質的鑑定中心,且法院判案只能依據現有法律法規和相關司法解釋,不認可律師的辯護意見。

昨天下午3點10分,法庭宣判此案。法官審理後認爲,高曉鬆違反法律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致4車追尾3人受傷,其行爲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構成危險駕駛罪,依法判處拘役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宣判完畢,高曉鬆被帶出法庭,並未明確表示是否上訴。

一位在場聽庭、不願透露姓名的女士說,醉駕出車禍的案子時有發生,自從今年5月1日醉駕入刑後,一直很關注此類案件。高曉鬆作爲名人醉酒駕車,還發生了4車追尾事故,此事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法院判決他拘役6個月,“看他在法庭上的悔罪非常誠懇,希望他和全社會都以此爲戒”。

自我辯護

抒發悔意手寫警言

“我戴着手銬和腳鐐,坐在囚車的地板上……一直不停地問自己,‘爲什麼會這樣?’這不是一個簡單的意外,是我一直以來的浮躁自負所造成。”

自我辯護時,高曉鬆詢問法官是否需要站起來。被告知無需起立後,高曉鬆聲音低沉地說,他沒有任何要爲自己辯護的,他有的全部都是懺悔。

前天上午,被帶到法院接受交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是高曉鬆被刑拘後第一次離開看守所,“我戴着手銬和腳鐐,坐在囚車的地板上,看着車窗外的自由和陽光,一直不停地問自己,‘爲什麼會這樣?’我一直以爲喝酒能給人自由,但現在我因爲喝酒失去了自由。”高曉鬆說,他的喝酒行爲危害了別人的自由,在明知自己酒醉、找代駕未果的情況下依然開車上路,是對別人和自己生命的極端不負責。

“這不是一個簡單的意外,是我一直以來的浮躁自負所造成。”高曉鬆說,今後自己會做一個守法的公民,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藝術工作者。

接下來,高曉鬆的聲音變得和緩起來:“我願意以最大的誠意,賠償這次車禍的全部損失;我願意終身做義工,宣傳酒後不駕駛,義務拍攝不酒駕的宣傳片;我願意告訴所有愛喝酒的朋友,遵守法律,尊重生命,珍惜短暫的人生……最後我要向全社會,和自己的家人,致以最誠摯的歉意!”

最後陳述階段,高曉鬆站起來,再三地表示了認罪和歉意,又從褲子口袋裏拿出一張白紙展示給法庭和媒體。這張紙上寫着八個字:“酒令智昏,以我爲戒。”

專家解案

醉酒程度重且肇事

符合從重處罰標準

海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琳說,拘役6個月是危險駕駛罪量刑的最高限,達到了對高曉鬆的從重處罰。

“危險駕駛罪中,醉駕沒有對後果的要求,本身就屬於情節嚴重。”王琳說,綜觀整個案件,高曉鬆存在兩個嚴重情節,一是血液中酒精含量爲243mg/100ml,是醉駕臨界點80mg/100ml的3倍,酒醉程度很重;二是高曉鬆醉駕出了車禍,造成4車追尾3人受傷的後果,導致人員和財產的損失。

王琳分析說,高曉鬆具有悔罪表現,積極賠償了受害人的損失,還當庭自願認罪,這屬於法庭量刑時可以酌情考慮的從輕情節,但不屬於應當從輕的範疇。因此,法官在使用自由裁量權時,給予高曉鬆最高量刑是沒有問題的。

王琳還認爲,上週最高法副院長張軍提出醉駕情節輕微不入刑,引起很多民衆擔憂這是否會使官員、名人免予刑罰。昨天,法院對高曉鬆的判決,從一定程度上化解了老百姓的擔憂,彰顯了法律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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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達人秀》還想用高曉鬆

昨天,東方衛視《中國達人秀》宣傳總監陸偉表態稱,不會放棄跟高曉鬆的合作,東方衛視還是希望能在11月底開始錄製的《中國達人秀》第三季中與高曉鬆繼續合作。

陸偉表示,高曉鬆評委的專業水準和點評風格,對《中國達人秀》節目的貢獻有目共睹。在庭審現場,他發自內心的懺悔和“酒令智昏,以我爲戒”的表態,也都表明他對發生的一切感到後悔。“我們選評委的時候,如果評委發生過類似的事情,我們會考慮其社會影響,如果觀衆強烈譴責,我們肯定不會用。高曉鬆雖然有刑責,但對他本人的社會形象沒有致命打擊,他表現出來道歉的態度非常誠懇,願意去彌補,傷者對處理也比較滿意,所以我們還是有合作可能的。”

陸偉稱,雖然高曉鬆無法在本季《中國達人秀》繼續當評委,但東方衛視希望能跟他在第三季《中國達人秀》中再合作,“《中國達人秀》第三季初定在11月底、12月初開始錄製,如果能趕上他的刑期結束,他自己也願意,我們願意再用他,不會因爲一件事就把人一棍子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