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髦館

位置:首頁 > 明星 > 港臺星聞

阿Sa不要鄭中基贍養費 兩人6星期後恢復自由身

去年3月,被揭已在2006年於洛杉磯結婚的鄭中基與阿Sa,卻在當時一起公開露面的記者會上公佈兩人離婚的消息,致使離婚事件成爲去年最鬨動的娛樂新聞之一。昨天離婚案進行內庭聆訊判決,兩位當事人和律師都沒有出現,兩人需要六個星期才能恢復自由身,而阿Sa在微博上表示自己可以養活家裏13口人,不要鄭中基的贍養費。

阿Sa不要鄭中基贍養費 兩人6星期後恢復自由身

阿Sa有能力養活家裏13口人

本報訊(記者 張曉禾)去年3月,被揭已在2006年於洛杉磯結婚的鄭中基與阿Sa,卻在當時一起公開露面的記者會上公佈兩人離婚的消息,致使離婚事件成爲去年最鬨動的娛樂新聞之一。

事隔一年,基本上兩人分居一年後,在雙方同意下協議簽字離婚,不過,現在卻要在香港家事法庭內由法官判決,令人揣測是因爲有一方不允離婚及彼此還有一些財產需要如何分配。

昨天離婚案進行內庭聆訊判決,兩位當事人和律師都沒有出現,兩人需要六個星期才能恢復自由身,而阿Sa在微博上表示自己可以養活家裏13口人,不要鄭中基的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