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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子彈飛》原著侵權糾紛有結果:出版社撤書

姜文新作《讓子彈飛》和原著小說《夜譚十記》出版方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糾紛暫告段落。9月底,陝師大出版社出版了馬識途所著的一本名爲《夜譚十記:讓子彈飛》的書籍,該小說正是姜文新片《讓子彈飛》的原著。

《讓子彈飛》原著侵權糾紛有結果:出版社撤書

姜文 資料圖

姜文新作《讓子彈飛》和原著小說《夜譚十記》出版方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糾紛暫告段落。昨天,影片《讓子彈飛》的小說原著《夜譚十記》作者馬識途與影片出品方聯合聲明,譴責出版社侵權。對此,出版社責編昨對本報記者表示已撤回上市圖書並與馬識途進一步溝通。

影片出品方和原著作者聯手

昨天的這份聯合聲明,已不是《讓子彈飛》影片出品方北京不亦樂乎電影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因爲再版的《夜譚十記》給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發去的首次聲明。

9月底,陝師大出版社出版了馬識途所著的一本名爲《夜譚十記:讓子彈飛》的書籍,該小說正是姜文新片《讓子彈飛》的原著。由於再版的這本書在封面用較大字體標明書名爲 《讓子彈飛》,卻用較小字體標明《夜譚十記》,並且使用了數張影片劇照,引發影片出品方不滿,發表聲明指責出版社侵犯了該公司的權益,並要求其停止相關侵權行爲。

或許是出版社沒有完全遵照片方的要求停止銷售相關書籍。昨天,不亦樂乎電影公司又聯合該小說的原著作者馬識途再次發表聲明。聲明指出,作爲《夜譚十記》一書的作者,馬識途先生對該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權。該作品自1983年首次出版以來,作者本人從未改變該作品名稱,也從未授權他人將作品名稱改爲《夜譚十記:讓子彈飛》或其他任何名稱。

聲明同時指出,在馬識途於2008年將《夜譚十記》的電影、電視改編攝製權轉讓給不亦樂乎公司後,該公司對改編的劇本及電影、電視作品擁有獨立的著作權。陝師大出版社出版的《夜譚十記:讓子彈飛》未經作者本人同意,擅自改變作品名稱,且未經授權而使用了《讓子彈飛》電影劇照、海報圖樣和“讓子彈飛”字樣,甚至擅自將對演員的訪談內容加入書中,侵害了《夜譚十記》作者馬識途先生、電影《讓子彈飛》出品方及演員等其他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聲明最後要求,陝師大出版社公開對其侵權行爲賠禮道歉,同時立即停止發售侵權書籍,收回已發售侵權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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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已開始回收上櫃書籍

記者昨天聯繫上了陝師大負責該書出版的編輯王先生。他表示,10月初,馬識途先生的女兒已經和出版社就該書的出版情況進行了溝通,所以出版社已經開始收回相關書籍。“第一步我們已經通知了各地的圖書經銷商,收回這部小說”。

至於出品方和原作者提出的賠禮道歉要求,王先生表示,這個要求他們需要和馬老進一步溝通。他也強調,並沒有更改書名,“書名還是《夜譚十記》,只是在營銷宣傳過程中,我們提到了《讓子彈飛》。因爲馬老年事已高,我們會就此事和馬先生的女兒做進一步的溝通。”○新報記者|茅中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