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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瑤起訴於正侵權案 著作權維權案終審落幕

2014年12月5日,臺灣作家瓊瑤訴內地編劇於正抄襲一案,在市三中院開庭審理。瓊瑤委託律師訴稱,於正的《宮鎖連城》電視劇和劇本幾乎完整套用了《梅花....

瓊瑤起訴於正侵權案 著作權維權案終審落幕

2014年12月5日,臺灣作家瓊瑤訴內地編劇於正抄襲一案,在市三中院開庭審理。瓊瑤委託律師訴稱,於正的《宮鎖連城》電視劇和劇本幾乎完整套用了《梅花烙》小說和劇本,嚴重侵犯了她的改編權、攝製權,因此向於正等5被告提出2000萬元的索賠。於正沒有出庭應訴,其代理律師否認指控 。

2015年4月8日9:30,北京高院將公開審理陳喆(筆名:瓊瑤)訴餘徵(筆名:於正)等侵害著作權上訴案。
2015年12月18日,《梅花烙》著作權維權案終審落幕,瓊瑤勝訴。[2] 
2014年上半年,電視劇《宮鎖連城》熱播。臺灣女作家瓊瑤在4月發文指出,該劇是編劇於正抄襲她的作品《梅花烙》,於正對此予以否認。
2014年5月28日,瓊瑤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訴訟稱,於正未經她的許可,擅自採用《梅花烙》的核心獨創情節,改編創作電視劇本,並聯合其他4方被告共同攝製了電視連續劇《宮鎖連城》並播出。瓊瑤認爲於正嚴重侵犯了她的改編權、攝製權,給她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傷害。請求判令於正在內的5方被告立即停止侵權、消除影響、向其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2000萬元。
開庭審理

2014年12月5日上午,市三中院大法庭內,原被告雙方律師陸續就座。瓊瑤和於正均沒有出庭,均由律師代表出庭。《宮鎖連城》的製作方等4方被告也由律師代表出庭。

2014年12月5日,臺灣作家瓊瑤訴內地編劇於正抄襲一案,在市三中院開庭審理。瓊瑤委託律師訴稱,於正的《宮鎖連城》電視劇和劇本幾乎完整套用了《梅花....

一審判決
2014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瓊瑤起訴於正等侵權案進行宣判。陳喆(筆名瓊瑤)被認定是《梅花烙》劇本的作者及著作權人。判決要求,自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電視劇《宮鎖連城》的複製、發行和傳播行爲。被告餘徵(筆名於正)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刊登致歉聲明,向陳喆道歉,消除影響。餘徵及湖南經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於判決生效10日內連帶賠償陳喆經濟損失及訴訟合理開支共計500萬元。陳喆的其他訴訟請求被駁回[3]  。
一審法院認定五名被告構成共同侵權,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五百萬元。一審判決後,五名被告均不服判決,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訴。
再次上訴
2015年4月8日9:30,北京高院將公開審理陳喆(筆名:瓊瑤)訴餘徵(筆名:於正)等侵害著作權上訴案。[4] 
案件證物編輯

庭審開始後,瓊瑤的代理律師在宣讀完起訴書後,宣讀了瓊瑤致法官的親筆信。瓊瑤在信中說:“於正所寫的《宮鎖連城》和《梅花烙》的雷同部分,已經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可以說,《梅花烙》的所有故事情節,幾乎都被抄襲完了。如果不是《梅花烙》的20集不夠長,不夠於正抄襲的,估計他還會抄更多。”

2014年12月5日,臺灣作家瓊瑤訴內地編劇於正抄襲一案,在市三中院開庭審理。瓊瑤委託律師訴稱,於正的《宮鎖連城》電視劇和劇本幾乎完整套用了《梅花....

於正的律師迴應稱,《梅花烙》劇本是沒有發表的,既然沒有發表,於正是如何接觸到的?所謂《梅花烙》“劇本”、“小說”、“電視劇”,既無法證明著作權歸屬也不能證明於正曾有過接觸,因此瓊瑤的指控沒有事實和法律基礎。今年11月16日的一個討論會上,於正曾表示,瓊瑤指證他抄襲的21處情節,實際是來自於《紅樓夢》。
案件的其他4方被告:萬達影視公司、湖南經視、浙江東陽歡娛公司和東陽星瑞公司也均否認實施了侵權行爲。在舉證質證環節,雙方展示了大量涉及劇情、人物關係圖譜等大量證據。此次審理中,瓊瑤一方聘請中國電影文學協會副會長汪海林,擔任文學助理協助律師。
法官沒有當庭宣判[5]  。
爲了證實自己的觀點,雙方律師採用了播放視頻、展示作品節選等電子方式予以說明。
瓊瑤
瓊瑤的律師列舉了四大組證據,包括《梅花烙》原著、劇本摘錄、權利聲明書,以及《宮鎖連城》的劇本、完整樣片等。瓊瑤的另一名律師王利巖展示了《梅花烙》的人物關係圖譜,並結合圖譜對《梅花烙》的故事情節展開敘述。王利巖又將《宮鎖連城》的人物關係圖譜、故事情節與《梅花烙》相比較。她指出,梅花烙劇本在1992年就已經誕生,從《宮鎖連城》的21個橋段中不難看出,《宮鎖連城》就是抄襲了《梅花烙》。
於正
於正的律師迴應稱,對《梅花烙》劇本存在與否、兩部電視劇是否相似、瓊瑤是否爲著作權人這三個問題均存在很大疑問。對於《梅花烙》劇本的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不認可,權利聲明書的關聯性不認可。於正的律師指出,於正從小到大可能受到瓊瑤的影響,但其借鑑的卻是公有領域的一個材料,也就是說,於正借鑑的情節,是很多作品中都存在的,絕非僅僅是《梅花烙》所有。瓊瑤所主張的21個橋段,在包括《雍正王朝》、《紅樓夢》、《京華煙雲》等作品裏都出現過。
案件結果編輯
2015年12月18日,瓊瑤《梅花烙》著作權維權案終審落幕,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一錘定音:駁回各被告上訴請求,維持原判。該侵權案瓊瑤勝訴,於正被判公開道歉,並停止傳播《宮鎖連城》,五出品方被告共計賠償500萬元。